我校开设“民法典之人格权编”专题讲座
为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,营造依法教育和保护青少年的良好氛围,5月13日下午,我校邀请吴中区律师协会会长、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主任陆费红律师开设“民法典之人格权编”专题讲座。
陆律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《民法典》的重要指示精神,以《民法典》的立法意义和基本原则为主线,通过条文解读和丰富的案例分析,对《民法典》第四编人格权进行了重点宣讲。陆律师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和经验,鼓励学生们努力学习,给所有学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。
德育处副主任徐小琴强调,全体学生要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,要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,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,争做知法懂法的好学生。
讲座由徐小琴主持,高一高二全体学生参加。
(徐小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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